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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書名Frankenstein的正確翻譯是,毀掉創造自己的人的怪物。

書的內容是描述一個科學家,
經過長久的研究,
發現他可以創造生物,
並賦予他生命!

於是,他收集構成人的要素,
骨頭、肌肉、血液、器官等等,
用他的研究成果,
創造了一個生命,
卻在這個怪物穫得生命的那一刻,
遺棄了他!

這個他賦予生命的怪物,極為醜陋,
被大家視為怪物,
沒有人願意接受他,
所以,
他怨恨全人類,
更怨恨創造他的人,
因此,他殺害他的創造者的親友,
做為報復。
最後,在他的創造者死亡後,他終於感到後悔,自殺而亡。

創造者,因為自己的瘋狂,在怪物穫得生命的那一刻,人生開始絕望。
被創造者,在生命顯現的那一刻,就註定了他一生的不幸,仇恨,讓他更為不幸。
生命,若不是自己自願存在,那存在只會帶來悲哀。

外表,一直是從古至今,人們最在意的。
美麗,難道代表了一切美好與善良?
醜陋,難道代表了一切缺陷與罪惡?

外表,並不表示一切;
仇恨,不只帶給別人痛苦,也帶給自己痛苦。
還有,環境以及旁人的眼光,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性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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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etty199001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